学生投票人数:42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3% |
四星 | 19% |
三星 | 2% |
二星 | 2% |
一星 | 4% |
学生投票人数:49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0% |
四星 | 14% |
三星 | 4% |
二星 | 2% |
一星 | 10% |
学生投票人数:41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0% |
四星 | 22% |
三星 | 4% |
二星 | 0% |
一星 | 4% |
学生投票人数:42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8% |
四星 | 7% |
三星 | 7% |
二星 | 4% |
一星 | 4% |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专业培养要求
学生在校必须完成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要博学多才,
三、课程设置
学科必修课: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指挥、歌曲作法、复调、名著欣赏、小型乐队配器。教育必修课: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等。学科选修课:声乐方向: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教学法、朗诵与正音;钢琴方向:钢琴(手风琴、电子琴)、钢琴名作与演奏赏析、钢琴教学法;器乐方向: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管弦乐器教学法、管弦乐队(包括民族乐队)合奏、室内乐;理论方向: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等。达到音乐专业的基础教育水准。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2、具备从事音乐制作、编辑与策划、传播工作的基本能力;
3、有一定的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舞蹈表演能力;
4、使学生掌握音乐学及音乐制作与传播的基本理论;掌握对不同风格及题材的音乐分析方法;
5、了解音乐制作和传播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五、毕业生去向
面向大、中、小学各层次音乐教育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公司的相关部门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