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专业录取,根据成绩排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没有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56号(葛大店)
联系电话:0551-63705512(兼传真),63705636, 63705508
邮政编码:230051
网 址:http://www.aepu.com.cn
九、其他须知:
1.学院为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省级示范院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省内唯一电力高等学校。
2.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深度校企合作,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职业发展快。是省内及长三角地区能源企业首选人才培养基地。
3.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策,建有一整套学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困难补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各类校内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