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长沙基地: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腾辉路76号(湖南湘绣产业科技教育园)
学校创建于1975年,1999年举办三年制高职专业,200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国家公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湖南省唯一的艺术设计类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和专业群发展等条件设置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所有考生报考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第一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我院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理,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减免、缓交等手续。学院设立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给予减免扶助。
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hnmeida.com.cn);
2、招生咨询热线:0737-4111648传真:0737-4110831 咨询QQ:800006097 邮箱:624212505@qq.com。
第十七条 我院将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zsjy.hnmeida.com.cn)上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地址或在学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填报的地址通过国内注册特快专递公司寄发,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网通过快递单号查询通知书邮寄情况。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
第十九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