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层次: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2020年制定的单独招生办法执行。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7、新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达到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