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育部继续实施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专项”),该计划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两类,通过定向培养方式,为优秀学生提供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毕业后确保有编有岗。旨在为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培养约1万名师范生,从源头上改善当地教师队伍质量。

一、优惠政策与扶持措施
该计划聚焦于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通过定向培养的方式,为这些地区的中小学校输送一批“四有”好老师。
培养方式采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学生无需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确保有编有岗。
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工作后,履约任教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将被优先安排参加“国培计划” 等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以及访学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持续支持其专业发展。

二、报考条件与录取流程
1、报考条件:
(1)成绩要求: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国家优师专项需达到本省一本线或特殊类型招生线;地方优师专项需达到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控制线。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标准》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3)职业意愿: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愿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其他要求:部分专业可能有特定要求,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通常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合格。
2、录取流程
(1)优师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2)录取时,考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协议会明确规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毕业后回指定的定向县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三、全国优师专项计划院校名单
优师专项计划培养院校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其中国家优师专项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分别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
地方优师专项则由各省省级师范院校承担,以下是部分省份列举:
安徽:安徽师范大学
甘肃: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
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等
贵州: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
河北:河北师范大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南: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
湖北: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
山西: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
四川: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学院
云南:云南师范大学、楚雄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