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济南、本科、公立、政法、隶属山东省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遵循"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形成"实事求是"的校风和"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4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青年创新科研团队3个。专任教师中,有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达到32.3%。
大学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鲁人丁(55)字第1618号通知,决定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精神,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一、办学定位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人才山政”发展战略,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二、东莞城市学院
广东东莞、本科、民办、理工、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学校现有教师队伍近千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88.13%。省级教学名师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南粤优秀教师5名,广东省优秀民办校长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4名。学校教师获5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在省级教学竞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等奖项。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20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500余项)。学校教师明德乐业,博学善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大学简介
东莞城市学院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